新聞中心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
為提升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質量,維護地質勘查行業秩序,按照《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令第8號)、《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自然資辦發〔2021〕42號)等有關要求,現就做好2023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刻領悟“三個務必”,在監督檢查工作中務必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始終保持嚴起來的工作作風,不斷做實監督檢查工作,錘煉地勘單位業務能力,帶動和提升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質量,促進地勘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國家能源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
二、檢查內容
(一)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共同檢查內容。
1.是否落實地質勘查活動監管管理有關要求和相關標準規范。
2.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3.是否按規定及時在監管平臺填報公示本單位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等信息。(各單位應填報公示近3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新承擔項目應于1個月內及時更新)
4.內部管理是否規范。包括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等制度建設實施情況。
5.是否按《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地質勘查和測繪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自然資發〔2021〕47號)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野外作業安全風險防范。
(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專項檢查內容。
1.是否存在無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許可違法承攬地質災害防治業務。
2.是否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防治業務。
3.是否存在偽造、變造、買賣資質證書違法行為。
4.核實資質申報材料的技術裝備、人員、業績等真實性,是否存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
5.是否及時辦理地質災害防治資質變更、注銷等手續。
三、檢查工作方式
(一)動態更新名錄庫。按年度更新本地注冊的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和承擔本地區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單位信息,確保名錄庫及時有效。
(二)隨機選派檢查組。由隨機選派的2名執法檢查人員與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共同組成檢查組開展檢查,不得委托事業單位單獨開展監督檢查。
(三)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根據各地實際具體確定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單位總數的5%。對于上年度抽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被投訴舉報的單位,應直接列入本年度檢查對象,且不記入抽查占比。
(四)檢查時間總體安排。各地應首先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自然資辦函〔2023〕320號,以下簡稱《通報》)要求,對2020年以來檢查發現的問題,開展整改“回頭看”,建立臺賬,逐一復查落實整改措施,并確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礎上,再開展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如實填寫監督檢查記錄表(附件1),及時公開檢查結果(附件2、3),并于10月20日前將檢查工作情況報部。
四、檢查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點。監督檢查要以提升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質量安全為重點。在檢查工作中要發揮好專家作用,及時發現項目質量安全隱患等問題。對于檢查發現的專業性強、隱蔽性大且存在分歧或爭議的問題,如巖心檢測、勘查成果報告弄虛作假等,應按《地質勘查活動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組織開展地質勘查技術鑒定,相關結果納入監管服務平臺。
(二)注重實效。檢查工作要切實嚴起來、實起來、緊起來,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上年度檢查未發現問題的北京、天津、山西、遼寧、上海、江蘇、福建、江西、山東、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新疆15個省份,提高隨機抽查比例至10%以上,完善監管機制,切實提升監管能力,避免檢查流于形式。檢查報告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處置措施要與具體單位一一對應。
(三)切實整改。各地要按照《通報》要求,依法依規分類處理檢查發現的問題,對違法違規的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要及時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違法單位要依法查處到位,超出職責范疇的要移交有關單位依法處置,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管理,整頓地質勘查行業秩序。
(四)用好平臺。各地要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建好用好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7號)有關要求,建好用好監管服務平臺,把地質勘查單位誠信記錄作為財政資金項目安排和榮譽獎勵工作的重要因素,加強信用信息的實際應用。
我部將視情況對各地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和實地督導,并就監督檢查開展情況予以通報。
聯系人:趙貝 林茂峰 010-66557276、8167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3年4月4日